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典型案例曝光 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台
案例1
特种无证作业,企业被罚
案例2
“一厂多租”,只租不管,上城一企业被“一案双罚”
近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巡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将厂房出租给其他企业,但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开展调查,最终认定该公司存在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邱某某作为公司安全主管,履职不到位,未及时消除这一安全隐患,其二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邱某某罚款人民币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为了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可以更好地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并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租赁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锁闭安全出口,上城一企业被“一案双罚”!
5月9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巡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将安全出口锁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随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开展调查,最终认定该公司存在锁闭生产经营场所出口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司总经理陈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职不到位,未及时消除酒店出口锁闭这一安全隐患,其二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两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陈某罚款人民币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
安全出口作为“生命通道”,如果被锁闭、堵塞、占用,一旦发生事故会严重影响人员疏散、逃生,造成严重危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要时刻保持畅通,不要在楼道、通道堆积杂物,更不要给安全出口上锁,让消防通道畅通就是给生命之路亮起“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