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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典型案例曝光 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台

2023-07-07 15:59:27来源:上城报

案例1

燃气管道化身负重支架?危险!

6月30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荷中队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餐饮店内工作人员把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将各类日常工具挂置于店内燃气管道上,存在燃气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餐饮店立即改正,并当场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

将燃气管道作为支架这种行为既违法又危险:一是使燃气管道本体受力变形,影响丝扣连接部位的密封效果,容易造成漏气,易破坏管道表面镀锌层,造成管道腐蚀;二是使管道支架受力,增加载荷,破坏支架受力平衡,危及燃气管道安全。广大居民群众要增强燃气安全意识,杜绝该项行为的发生,做到安全用气。

案例2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投入使用、营业, 上城一企业被处罚!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处罚。

 【特别提醒】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历来是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危害极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要自觉履行消防审批手续,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消防行政许可,切勿因一时的经济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

作者: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