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全面禁用!
在农贸市场里,打灯销售自家的生鲜、农副产品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这种灯行业内叫生鲜灯。生鲜灯照射下的鲜肉、海鲜等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管理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
下月起
“生鲜灯”全面禁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实施,规范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超市、生鲜店等食用农产品灯光照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经营户平等竞争,届时将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
拒不改正可能被罚款
消费者可拨打电话进行监督
生鲜灯照射下的猪肉(左)和未被照射的猪肉(右)
12月1日起,违规使用“生鲜灯”拒不改正的商家可能面临罚款,《办法》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一起了解↓↓
为促进《办法》落实,杭州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普法宣传,指导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店等主体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及时落实新规要求。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