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征兵通知!
2024年上半年征兵工作已陆续展开
参加上半年应征的广大青年
即日起可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已于
2023年12月1日开启
您也可拨打
上城区征兵咨询电话:0571-86725004
了解上城征兵情况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女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二、应征报名对象
男兵: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
◆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 23 周岁。
三、报名渠道
方式一:
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s://www.gfbzb.gov.cn/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全国征兵网报名)
方式二:
搜索并关注“浙江征兵”微信公众号进入子菜单栏,点击右下角“入伍通道”,分别进行男兵女兵应征报名。
四、应征入伍流程
01
网上报名
应征报名开启后,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应征报名。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大学生还应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核表》)。
02
初审初检
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报名表》《登记表》和《考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参加初审初检。
03
体检政考
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应征青年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04
役前教育
县级征兵办将组织预定新兵进行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以思想教育为主,适应性训练为辅,并同步展开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05
审批定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考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06
批准入伍
体检、政考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
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01
网上报名
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应征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应征女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02
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
03
初审初检
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根据应征地市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携带《审核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初审初检主要审查初选预征对象的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逐人核对高考原始分数及学历的真实性,凡发现虚报高考原始分数或初审初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
提醒: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04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被确定为送检对象的女青年,根据市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省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综合素质考评采取面试考察、体能测试等方式对参检女青年政治思想、入伍动机、身体素质等进行考评。
05
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女青年,根据应征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政治考核。
06审批定兵
省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女兵定兵原则,由省征兵办公室进行集体研究排序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07
役前教育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市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
08
批准入伍
役前教育结束后,符合入伍条件的,直接输送到部队服役。
五、体检相关问题
特别提醒:应征青年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应征青年要接受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等大类项目体检。详情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身高标准: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体重标准: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计算公式: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
视力标准: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六、浙江省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点击各个地市查看相应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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