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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年迈父母享有退休金,子女能否不履行赡养义务?

2023-12-15 10:22:56来源:上城报

【案情回顾】

近日,年过九旬的贾某因家庭矛盾,被小儿子赶出家门,故要求小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贾小某却辩称,父母有工资,生活无忧,并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支付赡养费。

原来,贾某夫妇育有三子两女,二人一直与小儿子一起居住,且每月退休金8000余元。因小儿子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并引起分家析产等纠纷,导致小儿子要求与贾某二人分家。贾某夫妇一气之下诉到法院,要求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两原告虽然有退休金和存款,但现无劳动能力,可以向子女主张赡养费。同时,父母有经济能力,应当减轻子女的负担。支付赡养费不仅是父母实际生活需要,也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据此,法院作出了被告贾小某每月支付贾某夫妇赡养费以示孝心的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款: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作者:区司法局 编辑:李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