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返还!申报流程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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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将全额返还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2〕47号)、《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3〕6号)和《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23〕22号)精神,现将上城区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
企业(不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的工会组织,其用人单位已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含基层工会留用的和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且全年上缴上级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已享受我省企业拨缴上级工会缓减政策的低于5000元(不含5000元)}。
02 申报条件
在上城区已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且缴纳工会经费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覆盖企业可返还至联合工会账户。集团公司子公司为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但未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不纳入返还范围。
03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2日。
04 申报经费所属期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05 申报流程
1.进入“上城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维权服务中的“经费返还”,填写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是否符合返还对象要求后提交注册,如不能注册,说明未在上城区缴纳工会经费或缴纳金额不符合返还条件。
2.注册成功后准确填写工会账户或者联合工会账户,核对返还金额后点击提交。
3.区总工会将在申报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工会经费返还至申报单位工会账户或联合工会账户。返还至联合工会账户的,由联合工会在收到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签订的承诺书后,将经费返还至申报小额缴费工会组织行政账户。
06 经费核算方式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收到返还工会经费,贷记“拨缴经费收入”。本次返还不另外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票据。
联系方式:
上城区总工会:89501459
上城区凯旋街道总工会:86480087
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总工会:86951583
上城区湖滨街道总工会:87152724
上城区彭埠街道总工会:86490013
上城区小营街道总工会:89501967
上城区采荷街道总工会:86961274
上城区清波街道总工会:88780176
上城区闸弄口街道总工会:86057675
上城区紫阳街道总工会:86052190
上城区笕桥街道总工会:89502351
上城区钱塘智慧城总工会:89800786
上城区望江街道总工会:86525291
上城区南星街道总工会:86085180
上城区丁兰街道总工会:88110491
上城区九堡街道总工会:89502620
上城区玉皇山南基金小镇总工会:8739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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