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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办[2006]23号

杭州市上城区档案馆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关于向社会各界征集地名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4-06-04 10:40:50来源:上城报

上城区地名档案资料不仅记载各个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及其它相关信息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记载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历史演进,记载着一个个动人故事,更承载着一方乡愁。为深入挖掘和保护我区的地名档案资料,更好地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地名档案资料及相关地名故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月15日。

二、征集对象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记录上城区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地名档案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各类载体。

(一)文献档案资料

1.记录不同时期上城辖区地名相关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如《地名录》《地名志》《地名词典》及各种资料;

2.反映上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与地名档案相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

3.重要历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劳动模范与地名档案直接相关的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传单、电报等;

4.地名档案直接相关的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原件;

5.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地名相关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二)实物档案资料

与上城区地名相关的文物,包括且不限于票据、契约、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字画、旗帜、会标等实物。

(三)声像档案资料

与上城区地名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人物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四)其他档案资料

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地名档案资料和地名档案故事。

四、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如收到珍贵的照片物件,经协商,上城区档案馆可将其复制后归还。

2.捐赠人要确保档案资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征集的档案资料原则上为原件,对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可捐赠复制件。照片及视频要载体完整、信息可读、无艺术加工,尽可能注明内容、时间地点、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文字说明。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黑白、彩色不限,照片规格不限。

3.捐赠即视为同意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在上城区档案馆、上城区民政局服务范围内公益使用。

4.上城区档案馆为入选捐赠者发放收藏证书。

5.对捐赠者捐赠的私人物件及照片,如在展厅公开展示,可根据捐赠者意愿在展示中隐去个人信息。

6.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上城区档案馆恒温恒湿库房。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五、联系方式

1.杭州市上城区档案馆:杭州市上城区九沙大道229号,邮编:310016。邮箱:535351648@qq.com。电话联系:莫女士 0571-86720600。

2.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邮编:310016。邮箱:837454387@qq.com。电话联系:朱女士0571-89500815。

3.邮件标题:“我与地名有故事+姓名+联系方式”。如果是照片,请附照片说明,尽量详细。可扫下方二维码直接上传。

杭州市上城区档案馆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2024年6月4日

作者: 编辑:李佳萌